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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湖县:紧盯基层小微权力 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发布日期:2020-11-30信息来源: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浏览次数:0

    发动群众实时监督、监察信息员贴身监督、深化县乡两级专项监督、做实农村基层巡察工作、促干部规范用权……博湖县纪委监委做实做细监督职责,不断探索强化监督职能,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织密监督网络,聚焦重点干部、重点领域、重点问题,让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无处遁形。

    县纪委监委畅通各种监督渠道,构建网络、电话、信访等多层次、多渠道受理群众举报方式,形成“人人可监督”“动动手指可举报”的监督网络。同时,建立健全通报曝光机制,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案例及时通报,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监督、维护切身利益。各乡镇、村(社区)结合实际,搭建“开门接访、入户走访、说事日”等平台,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乌兰再格森乡在各村搭建“说事平台”,村两委按照“常规单”“应急单”“重点单”分类办理,接受村民监督,通过公开说事、规范议事、主动办事,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共开展38场次,解决群众困难诉求、矛盾纠纷213件。

    充分发挥监察信息员作用,县纪委监委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在全县25个行政村7个社区聘任96名监察信息员,搜集、上报群众反映意见,调解群众纠纷,为群众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进行监督,及时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将监督工作延伸到村组。

    该县纪委监委制定《博湖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联系点制度》《纪检监察室对口联系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度》,每名班子成员、纪检监察室对口联系乡镇纪委、派驻机构,每月定期到包联乡镇村开展工作。各乡镇纪委充分发挥“排头兵”作用,强化对重点工作、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织密监督网络,加强对“小微权力”的监督制约。

    针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不到位、优亲厚友、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县乡两级纪检监察干部采取“访”和“谈”相结合的方式,深入群众家中、田间地头,了解实情,发现问题,推动巡察向基层延伸。

    同时,县纪委监委通过建立《村(社区)第一书记权力清单》,构建公开透明、运行高效的村级运行工作机制,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重点,对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分类处置,依规依纪依法精准追责问责。今年以来,共查处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2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9人。(博湖县纪委监委 余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