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治州党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库尔勒市朝阳街道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日期:2020-12-01信息来源:库尔勒市纪委监委浏览次数:0

    根据自治州党委统一部署,近日,州党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库尔勒市朝阳街道工作动员会召开。

    自治州党委第四巡察组组长赵志乾传达了州党委书记李刚在书记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明确了巡察监督重点和方法程序。强调本轮巡察要勇担“两个维护”的政治责任,强化“五个深化理解把握”,围绕“三个聚焦”监督重点,深入查找朝阳街道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等方面存在的政治偏差。同时指出,朝阳街道要坚定不移地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巡察监督的重要性,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党员干部要敢于讲真话、说实情,实事求是反映情况,积极主动配合巡察工作。

    自治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张秋波强调,自治州党委第四巡察组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国巡视工作会议、市县巡察工作西北片区调研座谈会、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升做好巡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政治担当,对照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及自治州党委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朝阳街道的工作实际,紧盯“关键少数”,紧紧围绕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突出“三个聚焦”监督重点,着力推动自治区、自治州党委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提出的各项措施落地落实。朝阳街道要坚定坚决服从州党委巡察工作安排,深刻认识巡察工作是帮助找差距、查问题、补短板、促落实的有效途径,要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如实反映情况,推动问题整改,将巡察工作取得的成效转化为落实各项工作的动力。

    库尔勒市朝阳街道党工委书记薛惠敏表示,充分提高认识,全面统一思想,端正工作态度,严肃巡察纪律,精心组织安排,全力配合工作,自觉接受监督检查,深入剖析问题根源,认真整改落实到位,要把巡察指出的问题、意见和要求转化成为落实各项工作的动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好群众工作,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努力开创新时代朝阳街道发展新局面。

    自治州党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及巡察组其他成员,自治州党委巡察办有关人员,库尔勒市党委巡察办负责同志,库尔勒市党委第四巡察组全体成员,库尔勒市朝阳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干部、“访惠聚”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及辖区部分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等75人分别在主会场及2个分会场参加了动员会。

    自治州党委第四巡察组将在库尔勒市朝阳街道开展巡察工作30天左右。巡察期间(11月18日—12月20日)分别设有:

    联系群众电话:15999008299、15309960863。

    联系群众信箱:库尔勒市巴音东路60号群团联合办公楼门口、库尔勒市光明路37号朝阳街道办事处、库尔勒市团结北路66号团结社区、库尔勒市塔指西路29号成功社区、库尔勒市铁克其路60号华夏名门社区等12处。

    电子邮箱:bzdwxcb410@163.com。

    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上午10︰00至晚上22︰00。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自治州党委第四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库尔勒市朝阳街道领导班子及成员,所辖社区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方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