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轮台县党委第一巡察组与专项审计组在被巡察单位召开问题分析研究通报会,通过对巡察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互相通报,提升巡察质效。
为推动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融合,轮台县积极出台了《关于建立巡察与审计工作协调机制的实施意见》,从强化工作沟通联系、明确抽调考核程序、加强成果共享共用、明确工作协调人员四个方面落实巡察与审计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做到信息互通,凝聚监督合力。
“审计有专业性的优势,巡察有政治性、权威性等优势,两者优势互补,能提高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县党委巡察办主任陈道辉提到巡审联动协调机制时说,开展“巡审联动”,实现政治巡察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协作沟通,借助政治、经济“双体检”,推动巡察监督和审计监督贯通融合。
巡察组在进驻前,积极与审计部门沟通,对被巡单位开展前期调查了解,收集其组织架构、内部管理制度、舆情信息、财务管理等方面情况,并联合审计部门对近期已完成审计且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研判,优先安排巡察。巡察组将被巡单位审计报告中的重大事项决策、资金流向、项目招投标等方面及其他干部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巡察的切入点和着力点,通过查阅台账资料、发放调查问卷、巡察谈话了解及实地走访等方式深入了解被巡单位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查找关键点。
“巡审联动让问题查找更加精准,原因分析更加透彻,整改措施更加具体,实现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成果共用、质效叠加的目的。”轮台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表示。(轮台县纪委监委 张慧勇 穆维琴 | 责任编辑 席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