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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深入学习贯彻监察法实施条例

    发布日期:2021-12-07信息来源: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浏览次数:0

    连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纷纷表示,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制定《条例》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条例》的主旨要义,自觉把学习贯彻《条例》与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相结合,深刻理解《条例》蕴涵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要求,真正做到学深学透、融会贯通,推动《条例》执行到位。

     

    巴州纪委监委把《条例》学习纳入班子成员集体学、支部集中学、主题党日活动学以及个人自学中,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吕强 摄)

    巴州纪委监委及时部署《条例》学习宣传工作,将《条例》编印成“口袋书”,发放至纪检监察干部手中。在州纪检监察网站、“清风楼兰”微信公众号推出专栏,及时推送《条例》的权威解读等内容,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同时,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办好“室组地”微课堂,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

    乌苏市纪委监委开展《条例》的集中培训和学测活动,深化全员培训学习,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闫江 摄)

    塔城地区纪委监委分批次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开展集中培训、交流研讨活动,分享学习体会。同时,将《条例》列入党员干部学法用法的“必修课”,把《条例》分发给党员干部,做到人手一册,促进党员干部秉公用权,依法履职。

    乌什县纪委监委成立学习小组,通过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的方式深入开展《条例》学习,并结合典型案例开展交流研讨。(尹宗斌 摄)

    阿克苏地区纪委监委持续组织学习贯彻《条例》,在地区纪委委员会、机关集体学习中安排专题学习,并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同时,通过地区纪委监委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向纪检监察干部推送《条例》全文以及相关访谈和权威解读文章,要求全地区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条例》,深刻领会要义。结合全员培训,把《条例》纳入学习课程,以考促学,强化学习效果。

    阿勒泰市纪委监委把《条例》纳入“一月一练”竞赛练兵活动,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竞赛练兵,以赛促学、以学促用。(孟照鹏 摄)

    阿勒泰地区纪委监委将《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定期召开委班子集体学习会议,安排部署全地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学习贯彻举措,积极拓宽学习载体,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支部组织集中学、研讨交流强化学、“晨学+夜学”“集中学+自学”等多种形式学深学透内容实质,切实提升学习质效。同时,将学习贯彻《条例》纳入大练兵、大培训中,围绕监察权运行各个环节,落实事前、事中、事后提醒教育,及时梳理排查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以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哈密市纪委监委采取会议领学、个人自学、互动议学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刘德强 摄)

    哈密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把《条例》作为指导工作的案头书、工具书,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互动讨论等方式持续深入学习,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的核心要义,严格依规依纪依法使用监察措施,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增强自律意识,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进一步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内控机制,更加规范精准行使监察权,认真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