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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湖县:“三方联审”把好巡察整改第一关

    发布日期:2022-01-20信息来源:未知浏览次数:0

    “这条问题的整改时限与实际情况不相匹配,到期可能会整改不到位,而且整改措施不够精准,没有做到可量化、可检查......”近日,博湖县委第二巡察组对被巡察党组织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送审稿进行审核讨论时,联络员才聪提出修改意见。

    成果运用是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的关键一环,而整改方案是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路线图。博湖县制定出台《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巡察机构与县委组织部工作协同机制的实施方案》等规定,由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县委组织部和巡察组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方案进行“三方联审”,把好巡察整改的第一道关口。审核时,重点从被巡察党组织是否落实整改责任、是否逐条回应反馈意见以及整改措施是否精准有力等方面进行把握,逐页逐项逐句进行审阅。审核中,巡察组组长充分发挥情况明、问题清的优势,及时向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沟通整改意见建议,并对重点问题整改措施进行分析研判,确保每一项措施都能落实到位。审核后,纪检监察部门、巡察组分别出具《审核巡察整改方案审签单》,逐条提出明确、具体的修改意见反馈至被巡察党组织。

    据了解,博湖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和十届县委第一轮3个巡察组,累计向6个被巡察党组织提出巡察整改方案修改意见70余条。

    “下一步,博湖县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巡察机构还将对被巡察党组织3个月内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联审,并跟踪监督具体任务是否落地见效,杜绝纸面整改、制度整改、文件整改。”博湖县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表示。(博湖县纪委监委 余华 | 责任编辑 杜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