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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奋进新时代 护航新征程 | 兰吉飞: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 不断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发布日期:2023-01-06信息来源:自治州纪委监委浏览次数:0

    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

    不断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硕县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兰吉飞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监督专责机关,要聚焦系统集成、协同高效,贯通融合各类监督,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不断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强化政治引领,贯通融合各类监督。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实党委(党组)全面监督,加强对各类监督主体的领导和统筹,使监督工作在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上更加协同。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特别是“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以“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为重点,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协调。统筹推进“四项监督”,建立完善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党委(党组)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协同监督、线索联合排查等机制。深化政治巡察,建立健全整改促进机制、评估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推动各类监督共同发力,形成配置科学、权责协同、运行高效的监督网。

     明确方法路径,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科学谋划年度各项监督工作和监督重点,形成监督任务清单,实行清单化管理。牢牢聚焦“两个维护”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和新疆工作总目标,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紧盯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专项监督检查。适时协调财政、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专业技术力量参与专项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特约监察员和专家学者等参加监督检查,邀请新闻媒体跟进报道,协同各支监督力量从“物理叠加”实现“化学融合”,推动形成工作合力。深化人大审议意见、纪检监察建议、检察建议、审计报告、巡视巡察专题报告和监督检查通报等工作成果运用,统筹问题分类处置,认真甄别、筛选研判,形成问题清单,及时督促整改。对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处置,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完善工作机制,提升监督治理效能。完善“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工作机制,以专项监督、专项治理、巡视巡察为抓手,引导“四项监督”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健全完善协作区协同办案、联动监督工作机制,强化室组、组组、室组乡各支力量灵活组合,运用“轮驻监督”“交叉监督”“提级监督”等方式,擦亮监督“探头”,实现纪检监察机关人员力量充分整合,不断提升监督质效。用好反腐败协调小组这个抓手,加强与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联络会商,实现纪检监察监督与各类监督职能优势互补、机制衔接高效。建立重大监督事项工作联络员制度,定期对联动监督事项进行信息通报。建立问题线索移送制度,规范细化移送主体、移送内容、移送范围、移送程序等。建立工作交流和成果共享制度,协同各类监督职能部门根据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规定,积极提供政策咨询、业务支持、工作配合,互派人员参加政策法规及业务技能培训。定期向县委报告贯通融合类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协同监督的重大事项和工作成效,推动解决各类监督协同衔接不够顺畅的问题,将正风肃纪反腐与制度治理有机贯通起来,推动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