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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评丨“小节”不守 终酿“大祸”

    发布日期:2023-03-10信息来源:自治州纪委监委浏览次数:0

    “对于商人老板宴请和逢年过节送上的礼品、礼金,他认为这是‘小事小节’,在和商人老板的交往中,听到的是一片阿谀吹捧之声,这让他陶醉其中无法自拔,于是他刚下会场,就上酒桌……”,这就是中央纪委系列电视教育片《永远吹冲锋号》中李金早的可悲模样。

    千里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纵观一些党员干部的沉沦史,不难发现他们都是从一顿饭、一个小礼品这些小恩小惠中,“小节”失守,底线全无,逐步沦为商人老板“围猎”的对象。从破纪到破法,从量变到质变,“小病”变“大病”,直到无可救药,落得个身陷囹圄的下场。

    自“道自微而生、祸自微而成”,至“涓流不止,溪壑成灾”,再到“一趾之疾,可丧数尺之躯”,注重小事小节是千百年来反复提及的古训。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强调:“小事小节是一面镜子,小事小节中有党性、有原则、有人格。”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处理小事小节的态度可以直接反映其党性、品性、原则。

    古语云:“毛毛细雨湿衣裳,小事不防上大当。”在一些小事小节中放松自己,管不住手,止不住贪,守不住欲,最终酿成“小洞不补、大洞吃苦”的局面。当前,不少落马干部就是这样由风及腐、由风变腐、风腐一体,酿成大错。贪婪的最终结果,只会走到身陷泥淖的境地,毁了自己,害了家人,误了党和人民的事业。

    常言道:“禁微则易,救末者难。”问题刚刚露出端倪时容易防范禁止,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就难以挽回了。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时刻牢记“积羽沉舟,群轻折轴。为人所获,皆由贪饵”的古训,坚决摒弃“恶小为之、纤毫贪腐”的念头,防病于未萌,治病于初起,若一旦放任不管,就如同养痈遗患,苦果自尝。

    对待小事小节,不能以小视之,不能成为思想决堤的“管涌口”,不能成为温水煮青蛙的“迷魂汤”。焦裕禄给家人立下不准“看白戏”的规矩;谷文昌大半辈子与林业管理打交道,从不占公家一寸木材的便宜。先烈先辈们的清廉事迹和崇高品格永远指引着我们,照亮着我们的前行道路。

    不虑于微,始成大患。不防于小,终亏大德。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上,党员干部一定要在小事小节上完善自我,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做到不越轨、不放纵、不逾矩,始终坚持慎独、慎欲、慎权、慎微。(巴州纪委监委  杜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