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
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
州纪委监委驻州党办纪检监察组组长
田军梅
自治州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强调,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督促其严于律已、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派驻纪检监察组要认真贯彻落实全会工作部署,坚守职责定位,不断丰富工作举措,创新方式方法,发挥派驻机构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监督优势,做深做实做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
压紧压实责任,抓牢主体责任落实这个关键环节。压实监督单位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督促制定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班子成员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问题清单,把管好下级“一把手”工作纳入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推动班子成员知责明责履责尽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认真落实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制度,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定期与监督单位党组(党委)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向班子成员通报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了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情况、权力配置和运行状况、廉政风险规律特点,推动解决落实主体责任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形成督促责任落实的有效闭环。
坚持问题导向,牢牢把握对“一把手”监督的政治性。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聚焦《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明确的“五个强化”,紧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加强纪律教育,督促“一把手”和班子成员把党风党性和纪法教育作为必修课、常修课,用好用活典型案例活教材,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督促领导干部加强家风建设,以上率下、层层示范。制定“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清单,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行权轨迹、行权方式,通过列席会议、政治谈话、专项报告、政治生态研判、廉政档案、廉政意见回复、述责述廉等做实日常监督,全面掌握“一把手”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将监督贯穿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和考核评价全过程。落实派驻机构负责人与监督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监督谈心谈话制度,推动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把工作成效最终体现到严促执行上。
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不断凝聚监督合力。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建立“一把手”重点信息互通、重点线索互商、巡察整改互促机制,整合审计、财政、统计等各类监督信息资源,有效运用大数据,推动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合力和严密的监督体系,强化“室组”联动,开展“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形成警示震慑作用,推动形成优势互补、接续协同的监督格局,不断释放监督叠加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