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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爱廉·专栏】廉政时评丨要把警示教育当作“镜子”

    发布日期:2023-05-22信息来源:巴音郭楞日报浏览次数:0

    时下,正值“清风润巴州 铸魂担使命”自治州第六届“5·20”(我爱廉)廉洁文化宣传周举行之际,全州各级部门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正如火如荼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让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存戒惧。

    镜鉴常在,警钟长鸣。绝大多数党员干部都能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在警醒和反思中更加严于律己。然而,也有个别党员干部,把别人的“忏悔”当作“耳旁风”,把他人的“事故”当作“故事”听,这是不可取的。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没有反思就没有进步,不吸取教训就会重蹈覆辙。之所以在警示教育面前“甘当看客”“热心围观”、对腐败细节津津乐道、对惨痛教训一看了之,是因为觉得彼此岗位和所处角色不同,这些问题离自己还远,在他们看来,一个个鲜活的案例,不过是别人的“故事”,这就造成个别党员干部参加警示教育摆摆样子、走走过场,看完了事、听完就忘。

    “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警示教育中的典型案例,就是“不贤”的披露,只有从落马干部“中途变道”的人生轨迹中发现廉政风险点,并反躬自省、引以为戒,才能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反之,如果继续把警示教育当儿戏,那么最终可能会重演别人的“故事”,终成“案中人”。

    警示教育的最大意义在于“人病我防”。从小处讲,上好警示教育课是我们每位党员干部自身建设的现实需要。从大处讲,是真正关心爱护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的重要举措。警示教育不是为了“听故事”“看戏”,根本目的在于让参加人员把警示当“镜子”,从“纪、法、德、责”角度,揽镜自照,把“未病”当作“有病”防,只有把“他人教训”变为“内心敬畏”,才能解锁警示教育“正确姿势”。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参加警示教育的时候,“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其实是一种无知的想法和心存侥幸的心态,更是对纪律规矩的漠视无畏。广大党员干部要通过警示教育,“吾日三省吾身”,认认真真地算一算政治、经济、家庭、名誉、自由和健康这一笔笔“人生账”,时时处处把党章党规党纪铭刻在心、见之于行,深刻理解“手摸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不要让自己从今天的“看片人”成为明天的“片中人”。(巴州纪委监委  杜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