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巴州党委把巡察作为推动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州县市党委建立并严格落实巡察制度,制定巡察规划,组建巡察机构,细化巡察措施,全面有序推进巡察工作深入开展。
为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的任务要求,巴州制定出台《2017—2021年巡察工作规划》,明确自治州第十届党委任期内完成106个州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专项巡察、92个乡镇的常规巡察、60个单位的“回头看”巡察,绘就了全州巡察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实现了巡察全覆盖、监督无禁区。
同时,加快推进巡察监督向基层全覆盖步伐,加强对县市巡察工作的督导,指导各县市党委制定《巡察工作五年规划》,覆盖8县1市607个部门单位、79个直属企业、599个行政村(社区),从而建立了以州带县、上下联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巡察监督网络一体化格局。
该州坚持把巡察机构和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工程来抓,夯实巡察全覆盖的组织基础。州党委及时调整了“五人小组”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先后2次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州、县市巡察机构、人员编制、干部选配等事项,正式设立党委巡察办,设立6个巡察组,选配了巡察办主任、副主任和巡察组组长。9个县市党委巡察办设立巡察组28个、核定编制66名。制定了巡察干部准入条件,按照政治可靠、作风过硬、能力突出的标准,选优配强巡察干部。为加强巡察“后备军”建设,及时对巡察组长库、人才库进行充实调整,实行动态管理。州本级及各县市巡察组组长库共储备324人、人才库共储备717人,为持续做好巡察工作提供了不竭的“源动力”。
在巡察对象确定上突出震慑效应,把群众反映强烈、矛盾突出、组织基础薄弱的单位作为巡察重点,同时优先巡察涉及民生项目资金管理、审批权力较为集中的单位,增强震慑效应。严谨规范巡察流程,制定出台了《巡察工作流程》《“三大问题”清单和巡察要点》《巡察乡(镇)、村(社区)应注意的问题》《巡察工作资料和模板》等14项指导性制度规范,确保巡察工作有章可循、规范开展。在巡察方式方法上突出务实创新,注重打好点穴巡察、交叉巡察、联动巡察、机动巡察、“回头看”巡察“组合拳”,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2017年州、县市巡察组共发现问题3152个,移交问题线索涉及党员干部281人,立案63人(其中州管干部15人),受党政纪处分53人,移送司法13人。(巴州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