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自此,巴州及其下辖9个县市级监察委员会全部组建完毕,标志着巴州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据悉,自治区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巴州党委把改革试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自治州党委、各县市党委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均成立由党委书记挂帅的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党委书记当好“施工队长”,全程抓好具体部署、具体协调、具体督办,扎实有序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自治州纪委和各县市纪委在自治州党委统一领导下,担负起组织实施的责任,细化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人大、政法委、检察院、编办等机关和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按照路线图,倒排时间表,针对推进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逐项把关,逐条解决。
下一步,巴州纪委监委将紧紧围绕改革试点目标任务,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部署和自治区党委的工作要求,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全面高质完成改革试点任务。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切实发挥纪委监委合署优势,聚沙成塔、握指成拳,发挥“1+1>2”的综合效应,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开创巴州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巴州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