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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州纪委第十届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发布日期:2018-03-01信息来源:巴州纪委监委浏览次数:0

    中国共产党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2018年2月28日中共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18年2月28日在库尔勒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自治州纪委委员33人,列席57人。

    自治州党委书记李刚出席全会并讲话。史建勇、贾春林、艾尔肯·哈斯木、俱伟、褚福龙、崔劲松、库尔班江·胡土勒克、安尼瓦尔·阿不拉、王久忠、乌音山、安峰、胡雁、余国、张树新、党峰等自治州领导出席会议。

    全会由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及自治区党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纪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自治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具体部署,回顾总结2017年纪律检查工作,研究部署2018年任务,审议通过了安峰同志代表自治州纪委常委会所作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总目标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李刚书记讲话精神。一致认为,讲话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内涵丰富、思想深邃,语重心长、发人深省,充分表明了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反腐、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坚定决心,以身许党许国、报党报国的豪迈气概,义无反顾、坚韧不拔的顽强意志,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公仆情怀,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和针对性,对于全州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不松劲、不停步,重整行装再出发,紧紧围绕总目标,持之以恒、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学习贯彻李刚书记讲话精神是全州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要密切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学习领会、把握精神实质、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认为,2017年,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自治区纪委和自治州党委部署安排,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旗帜鲜明讲政治,牢牢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正确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紧紧围绕总目标谋划和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坚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深挖严查党员干部队伍中的“两面人”,旗帜鲜明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严肃查处落实总目标不力的党员干部,常态化开展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重点的纪律教育。扎实开展“学转促”专项活动,深入开展群众工作督导,坚决纠治落实总目标中的“四风”“四气”问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坚决减存量、遏增量。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深入基层找问题、压实责任抓整改、紧盯重点严查处,以铁的纪律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严明的纪律管住大多数、惩处极少数。切实发挥问责制度利器作用,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坚持聚焦重点、主动问责,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坚定不移推进政治巡察,创新方式方法,注重成果运用,着力构建上下联动的巡察监督网,巡察利剑威力进一步彰显。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稳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州县市两级监察委员会全部顺利组建挂牌。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提升能力素质,加强自我监督,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全会认为,过去一年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显著,交出了优异答卷,干部作风明显转变,政治生态逐步改善,全州上下对全面从严治党、实现新疆工作总目标充满信心。但必须清醒看到,反腐败和反分裂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四风”“四气”问题禁而不绝,管党治党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少数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与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重道远。

    全会总结了过去一年的工作体会,强调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必须始终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谋划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工作常态;必须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一刻不停歇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全会强调,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四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及自治州党委十届五次全会部署,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紧紧围绕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牢固树立在全面从严治党问题上没有任何特殊性的思想,一手抓反分裂斗争、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监督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总目标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工作部署要求落实情况,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惩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锻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队伍,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自治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新征程提供坚强保证。

    第一,把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政治责任。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学出更加坚定的信仰、更加纯粹的忠诚、更加牢靠的担当,确保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坚持尊崇党章依规履职,自觉把党章规定具体地、丰富地、生动地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主责主业,严于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

    第二,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带头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带头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精神,带头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民主集中制、请示报告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党内政治生态建设,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将选人用人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的重点。

    第三,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明政治纪律特别是反分裂斗争纪律。要加强政治纪律特别是反分裂斗争纪律教育,促使党员干部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重大原则问题上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始终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认识统一、表里如一、态度坚决、步调一致。要深挖严查政治上的“两面人”,把违反政治纪律特别是在反恐维稳、反分裂斗争中当“两面人”的问题作为执纪监督、审查调查的重点,像打击暴力恐怖分子那样严厉打击“不拿刀枪的敌人”。

    第四,扎实有序推进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确保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各级党委要自觉担当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当好“施工队长”,纪委要负专责,推动任务落实。各级监委要推动全面深度融合,迅速依法开展工作,建立纪法衔接规范高效运行机制,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健全完善党领导反腐败的工作体制、决策机制和实施举措,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

    第五,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让巡察利剑作用更加彰显。要把握政治巡察定位,重点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检查践行“四个意识”、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检查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总目标贯彻落实情况。注重提升巡察质量,统筹安排常规巡察,深化专项巡察,强化机动巡察,适时开展“回头看”、杀个“回马枪”,持续强化震慑。用足用好巡察成果,加强整改督查,强化跟踪问效,推动巡察发现问题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第六,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干部作风实现根本性转变。要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实施办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防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聚焦总目标持续深化群众工作督导,把“四风”“四气”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特别是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问题作为督导重点;督促各级党委、纪委切实担负起督导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工作推动不力、问题比较突出或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实施“双问责”。

    第七,坚决减存量遏增量,进一步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持政治、组织、廉洁纪律问题线索必核必查,聚焦“三类人”,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的腐败问题。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在早发现上深化,在分类处置上深化,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深化。深化标本兼治,进一步扎牢不能腐的制度笼子,增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

    第八,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和作风保障。要把发现和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巡察监督、派驻监督、执纪审查、明察暗访和群众工作督导的重点,对各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在政策落实、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等方面的问题实施精准监督,严肃查处失职失责和违纪违法行为。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每年召开两次贫困村所在县市、乡镇纪委书记例会,按季度通报贫困村所在县市、乡镇纪委查处扶贫领域问题情况,对重要问题线索由自治州纪委直接查处,坚持问责追责、通报登报制度。

    第九,强化责任压力传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地生根。要紧紧咬住“责任”二字,抓住“问责”这个要害,重点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强对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敢于问责、通报曝光,推动管党治党由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完善和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既要勇于监督、秉公执纪,又要加强对下级纪委开展日常监督、处置问题线索等工作的领导。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各级纪委重要工作要及时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主动请示报告,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

    第十,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记党内“纪律部队”的定位,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绝对忠诚、坚持能力过硬、坚持敢于担当、坚持干净干事,确保做到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履职到位、作风优良、自身干净,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纪委和自治州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敢于担当、奋发有为,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巴州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