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2018年5月17日,州党委第二巡察组向州民宗委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州党委巡察办负责人传达自治州党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州民宗委党组负责人主持会议并表态发言。
根据自治州党委统一部署,2017年3月22日至2017年4月15日,州党委第二巡察组对州民宗委党组开展了巡察。巡察组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近期,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州党委“五人小组”报告了有关情况。
在州民宗委巡察期间,州党委第二巡察组发现和党员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组政治敏锐性不强,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缺位,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审批把关不严,对宗教教职人员日常教育管理不力;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党建工作存在应付检查、编造档案的现象;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廉政风险管控滞后;贯彻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不严格,部分大额资金使用未经会议集体研究;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基础性资料不齐全;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多报销差旅费、违规使用会议费等问题。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调查研究浮于表面,存在公款送礼的问题。
州党委第二巡察组向州民宗委党组提出五点意见建议。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强化政治担当,以实际行动落实总目标要求。三是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四是完善制度建设,加大工作落实力度。五是贯彻《干部任用条例》,规范选人用人工作。
州党委巡察办负责人指出,州民宗委党组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标本兼治,压实整改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严肃对待州党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上集中发力,确保整改任务全见底、不悬空,确保整改要求全落实、见实效。对巡察整改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开展监督检查。
州民宗委党组负责人表示,州民宗委党组一定认真学习贯彻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要求,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一是把巡察反馈意见当作一次强化政治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推进各项工作的机会,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深刻反思问题产生的原因,认真剖析深层次的根源,准确把握形成问题的症结,对个性问题对号入座,立行立改,对共性问题进行逐项梳理归类,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三是坚持把落实整改与落实主体责任结合起来、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扎实构建不能腐、不想腐、不敢腐的体制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自治州党委第二巡察组有关成员、州民宗委全体干部职工、退休老同志等18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