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2018年5月18下午,州党委第一巡察组向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州党委巡察办负责人传达自治州党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委负责人主持会议并表态发言。
根据州党委统一部署,2017年5月8日至7月20日,州党委第一巡察组对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委开展了巡察。巡察组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近期,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州党委“五人小组”报告了有关情况。
在巡察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期间,州党委第一巡察组发现和党员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的领导弱化,讨论决定“三重一大”问题不能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党建工作滞后,个别下属单位未设立党组织;中心组学习照本宣科,反腐倡廉内容较少,“三会一课”流于形式。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两个责任”未落实,工程项目和财务管理混乱,对下属单位缺乏监管,造成国有资产和资金严重损失,干部违纪违规问题时有发生。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严,长期借用下属单位工作人员,个别干部作风散漫、纪律松弛、重复领薪。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存在在下属单位报销费用、违规扩大招待费开支范围等问题。
州党委第一巡察组向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委提出三点意见建议。一是切实加强党的领导,认真履行从严治党责任。二是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三是完善制度建设,强化日常管理监督。
州党委巡察办负责人指出,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委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标本兼治,压实整改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严肃对待州党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上集中发力,确保整改任务全见底、不悬空,确保整改要求全落实、见实效。对巡察整改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委负责人表示,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并下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整改。一是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二是加强巡察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对照反馈意见的具体内容逐个细化整改方案,认真查摆问题、剖析缘由、深挖本源、对号入座、责任到人,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三是巩固巡察整改落实的成果转化运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层层传导压力,依纪依规办事,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促进后勤服务工作规范管理,切实以巡察整改推进机关事务管理局各项工作。
州党委第一巡察组有关成员、州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等40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