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2018年5月20日,州党委第二交叉巡察组向尉犁县塔里木乡党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州党委巡察办负责人传达自治州党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尉犁县塔里木乡党委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表态发言。
根据州党委统一部署,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4月30日,州党委第二交叉巡察组对尉犁县塔里木乡党委开展了巡察。巡察组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近期,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州党委“五人小组”报告了有关情况。
在尉犁县塔里木乡巡察期间,州党委第二交叉巡察组发现和党员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不强,尤其是统筹乡村稳定和发展的能力不强。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党建工作抓得不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扎实,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认真,民主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流于形式,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突出,村党组织存在发展“人情”党员的问题。“两个责任”落实不力,乡村干部作风不实,欺上瞒下、处事不公、吃拿卡要。村级财务管理混乱,存在套取、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落实惠民政策存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等问题。
州党委第二交叉巡察组向塔里木乡党委提出了五点意见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二是紧紧围绕总目标,谋划部署推动各项工作。三是加强党的建设,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四是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五是加强财务管理,切实规范各项费用支出。
州党委巡察办负责人指出,塔里木乡党委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标本兼治,压实整改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严肃对待州党委交叉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上集中发力,确保整改任务全见底、不悬空,确保整改要求全落实、见实效。对巡察整改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尉犁县塔里木乡党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把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当作一次洗洗澡、治治病、优化政治生态的有利契机,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体班子成员认真学习研究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实行巡察整改“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落实到人,立行立改,对共性问题进行分类汇总、逐项梳理,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实际行动。
州党委第二交叉巡察组有关成员,尉犁县塔里木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副科级以上干部和机关干部、村(社区)和站所负责人、农村“四老人员”代表等47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