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党章》《宪法》《监察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纳入考试内容,就是提醒我们新入职的干部在今后工作中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切实把自己摆进去,严守纪律‘底线’、法律‘红线’。”9月6日下午,自治州新任职干部张明东说道。
当天,自治州纪委监委和自治州党党委组织部对30名新任职的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党纪法规廉政知识考试,重申党的纪律和规矩,彰显宪法法律权威,从思想上拉好“警戒线”、敲响“廉洁钟”,切实提高新任职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和法律意识,牢固树立廉洁从政和为民服务的意识。
“考试不是目的,把好提拔任用‘入口关’、净化干部队伍的‘源头水’,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才是我们的目标。”自治州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负责人表示。
此次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大报告相关内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宪法》《监察法》等党纪法规以及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有关精神要求。考试采取闭卷形式,总分为100分,成绩合格者,可以正式任职,成绩合格者将参加补考;考试结束后将对30名新任职县处级领导干部的廉政考试成绩进行公示,并将考试成绩计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廉政考试前,自治州党委和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对新任职县处级干部进行廉政谈话。要求新任职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牢记对党绝对忠诚这个根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对党的纪律和规矩心存敬畏,以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锤炼自己;始终守住干净这个底线,保持警戒心、敬畏心、平常心,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用干事创业的成绩为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据了解,“逢提必考”业已成为自治州干部选拔的必经程序,新任职干部必过“廉考关”。今年以来,自治州已组织新提任或转任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3批次109人,1人因成绩不合格参加补考,其余全部通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