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巴州:再掀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热潮

    发布日期:2018-10-08信息来源:巴州纪委监委浏览次数:0

    “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原原本本学、新旧对比学,将《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扛起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使命,坚持一手抓反分裂斗争,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坚持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州纪委监委召开学习新《条例》专题会议

    10月1日,州纪委监委负责人安峰主持召开纪委常委(扩大)会议,围绕新修订《条例》的新增内容、重要章节、处分规定等多个方面进行了领学,并就学习贯彻落实《条例》提出明确要求。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施行,巴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再次掀起学习热潮。

    流动夜校学《条例》

    和静县纪委监委把《条例》学习与“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结合起来,把新《条例》纳入全县党员干部纪法培训内容,通过集中组织学习、集体研讨、专题辅导学习、农牧民夜校、干部夜校、移动讲堂等方式,组织引导全县党员干部全面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精神,该县8200余名党员干部受到教育洗礼。

    周末讲堂学《条例》

    库尔勒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利用“干部夜校”“周末大讲堂”等活动开展专题辅导,并制作宣传展板,通过乡村大喇叭、微信、QQ工作交流群等方式学习宣传《条例》,将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号传递到“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规范执纪审查水平,提升履职能力。目前,该市已开展学习宣传活动284场,印发学习资料7475份,开展专题讲堂205期,1.5万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受教育。

    “微党课”开启《条例》学习新模式

    且末县纪委监委结合自治州关于村(社区)推行“一会制”的要求,利用每日20分钟“微党课”,扎实做好《条例》的贯彻和学习,不断推动《条例》学习及廉政警示教育向基层党组织延伸和覆盖,教育引导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进一步增强理想信念,树牢“四个意识”,严守纪律红线,不断激发基层一线党员干部干净干事创业、服务群众的热情和活力。

    ​葡萄架下学《条例》

    博湖县纪委监委在网站、微信、QQ群上转发新条例解读学习内容,全县6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认真撰写学习心得感悟。同时,将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情况纳入监督检查,纳入巡察监督重点,对学习宣传贯彻不力的,严肃批评教育,推动新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学习只是第一步,关键在于学以致用。”巴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遵照《党章》纠偏找差,以新《条例》为戒尺,行动上做到‘零违规’、思想上做到‘零污染’、生活上做到‘零侵蚀’,对工作做到‘零懈怠’,对群众做到‘零距离’,确保令行禁止,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不断推动巴州纪检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巴州纪委监委  李众旺  刘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