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10月29日,巴州纪委监委负责人在库尔勒市纪委监委开展座谈时,对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提出明确要求。
为落实自治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暨全区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巴州纪委监委制定下发《关于深入学习<条例>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将11月定为“深入学习《条例》宣传教育月”,在全州各级党组织中开展“五个一”活动,即举办一期宣讲培训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贯彻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开展一次巡回宣讲,做到学习全员覆盖;撰写一篇理论文章,加强学习交流;举行一次知识测试,检验学习成效;进行一次检查督导,推动《条例》真正落到实处。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一个时期重要的政治任务,做到有方案、有实效,使广大党员干部及时掌握和熟知党纪条规,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要求全州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做学习宣传贯彻的表率。目前,已抽调14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纪检监察干部,由州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带队组成的2个宣讲团,于10月29日起赴9个县市进行巡回宣讲。
结合打赢脱贫攻坚战专项群众工作督导,安排 4个群众工作督导组,从10月30日起集中1个月的时间,围绕深刻领会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认识,学深悟透、融会贯通,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建制度、立规矩、抓落实、重执行等方面,对基层党组织进行宣传教育和督导检查,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学习贯彻《条例》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全体党员的行为底线。
巴州纪委监委将把学习贯彻《条例》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巡察和派驻监督范围,重点检查各级党组织是否认真传达部署、组织学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是否严格按照《条例》确定的指导思想、原则、处分运用规则等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使全体党员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守纪律底线,不踩“红线”、不越“底线”、不闯“雷区”,在全州形成学《条例》、用《条例》,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风气。( 巴州纪委监委 刘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