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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履职尽责的新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发布日期:2019-02-27信息来源:巴州纪委监委浏览次数:0

    以履职尽责的新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自治州纪委监委召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相关领域重点工作监督执纪问责推进会

     

     

    2月26日,自治州纪委监委召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相关领域重点工作监督执纪问责推进会。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等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自治区党委的安排部署。州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安峰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等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工作要求,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立足纪检监察职责,紧贴党委中心工作,强化相关领域重点工作监督执纪问责,以监督执纪问责新成效,为自治州稳定发展各项事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会议强调,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要深刻认识做好相关领域重点工作是贯彻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是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具体行动;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具体行动。

    会议强调,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政治担当,从严查处相关领域重点工作背后的失职渎职及腐败、作风问题。要坚持正视问题,找准症结所在;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线索收集;要坚持从严问责,形成工作合力;要坚持转变作风,推动提质增效。要发挥好纪检监察职责作用,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会议要求,要压实监督责任,确保相关领域重点工作监督执纪问责取得实效。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和“大棚房”整治等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把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回头看”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各县市纪委书记要清楚自己的主责主业,时刻把监督挺在前面,当好同级党委的“参谋助手”。巡察机构要切实发挥政治“显微镜”“探照灯”作用,将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和“大棚房”问题纳入正在进行的巡察和新一轮巡察任务中,盯住关键要害,靶向定点监督,精准发现问题,有效发挥震慑遏制作用。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切实发挥监督“探头”作用,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主动作为、大胆监督,切实落实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和“大棚房”整治等工作。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违反原则的问题要果断出手、毫不留情、坚决处置。

    州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各县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自治州扫黑办、扶贫办、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主要领导和业务骨干,州纪委监委机关各部室、各派驻(出)机构、州党委巡察办负责人共12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