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召开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对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杨鑫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各相关职能部门党组(党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作为践行“两个维护”、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具体体现,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多管齐下、标本兼治,全力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真正让各族群众享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
会议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整治各级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和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问题,民生领域存在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腐败问题,民生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要充分运用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群众工作督导等方式,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精准运用政策,依规依纪依法处置问题线索。要抓好以案促改,强化通报曝光、警示教育、制度建设,深化标本兼治,促进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
会议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党组(党委)要切实扛起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细化工作实施方案,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发挥好“探头”作用,强化对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党委)履责情况的监督,对问题突出、履职不力的进行约谈,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严肃查处。
会议宣读了《关于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自治区纪委监委 王强 王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