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和静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相关规定,为全县400余名科级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自此,和静县科级干部有了廉政“身份证”。
廉政档案真实记载了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履职过程中实施廉政建设责任制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党员领导干部任免情况、人事档案情况、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受到处理的情况等;巡视巡察、信访、案件监督管理以及其他方面移交的问题线索和处置情况;开展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以及其他工作形成的有关材料;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材料;其他反映廉政情况的材料。
为适应监督全覆盖的新形势,和静县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则、品德修养和党性观念,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化廉政监督管理,规范和保障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利、预防腐败行为,在做细做实日常监督的基础上,采取书面档案形式,一人一档,建立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并坚持动态更新,对党员领导干部职务调整、违纪处理、参加廉政教育等情况进行随时补充。并定期检查、更新,做到廉政档案可查、可追、可用,努力实现监督履职精细化、痕迹记录动态化和档案管理专业化,为以后在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等廉洁方面快速研判处置夯实了坚实基础。
为更加精准有效开展监督,该县全方位采集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并将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述责述廉情况、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情况等内容纳入了廉政档案。同时,积极发挥廉政档案“关口”作用,把廉政档案作为干部奖惩、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广泛运用于日常监督、问题线索及案件查办工作,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
截至目前,该县共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400余份,调用26份。
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廉政档案既是组织衡量干部的一把“尺子”,又是干部廉洁从政的一面“镜子”,为织牢反腐败制度的笼子增加了一道经纬,为廉政建设增添了一道防腐墙,是纪委监委履行监督第一职责的基础性工作,也是维护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抓手。它的建立,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违纪违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使发现问题更加精准,为日常监督提供了精确指向,监督效应将会事半功倍。(和静县纪委监委 王金花 李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