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关于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03-16信息来源:巴州纪委监委浏览次数:0

    为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决战决胜年”行动,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现将查处的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且末县阔什萨特玛乡托盖苏拉克村原党支部书记芒力科·喀斯木违规套取富民安居补贴,挪用群众集资款,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2013年1月,芒力科·喀斯木任阔什萨特玛乡托盖苏拉克村富民安居房监督员期间,以托盖苏拉克村村民阿某的名义申请一套富民安居房,并违规套取富民安居补贴2.85万元;2018年7月,任托盖苏拉克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以建设养殖小区名义向19名农户违规收取建设羊圈费8.2万元,并挪用其中3.42万元用于托盖苏拉克村其他村级项目,导致养殖小区至2020年3月仍未建设完成,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芒力科·喀斯木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0年1月,芒力科·喀斯木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尉犁县喀尔曲尕乡副主任科员、琼买里村原党支部书记买合木提•沙比尔违规调整扶贫项目享受对象问题。

    2015年10月至11月,买合木提•沙比尔任喀尔曲尕乡副主任科员、琼买里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该村实施牲畜棚圈建设扶贫项目过程中,未经审批将扶贫项目享受对象调整为4户非贫困户,每户享受补贴资金0.6万元,共计2.4万元,致使4户贫困户未能享受扶贫项目补贴,损害群众利益。2019年12月,买合木提•沙比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扶贫项目补贴资金已退缴。

    3.轮台县阿克萨来乡牧业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图尔贡·艾散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帮助他人套取富民安居补贴并索要财物的问题。

    2015年5月至6月,图尔贡·艾散任阿克萨来乡牧业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帮助村民艾某以其父亲名下已建好的房屋套取富民安居补贴1.375万元,并向艾某索要好处费0.5万元用于个人开支。2020年1月,图尔贡·艾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 若羌县铁干里克镇库尔干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范云孝盲目申报扶贫项目,浪费扶贫资金的问题。

    2016年1月至12月,范云孝任铁干里克镇库尔干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罔顾大部分贫困户无场地、无能力饲养家禽的实际情况,在未征求群众意见的情况下,盲目申报2016年黑鸡养殖扶贫项目,导致500只黑鸡无法向贫困户发放,且在集体托养过程中全部死亡,造成扶贫资金浪费。2019年12月,范云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尉犁县肖塘地区管委会原党支部书记米吉提•木沙利用职务便利套取扶贫项目资金,倒卖他人富民安居房从中牟利的问题。

    2012年12月,米吉提•木沙任肖塘地区管委会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套取喀尔曲尕乡阿克牙斯克村12户村民庭院经济扶贫项目资金6万元,用于支付项目跑办和办公日常支出。2016年12月,将阿克牙斯克村村民艾某80平方米的富民安居房,以7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外地人员吾某、依某,从中获利2.5万元,用于个人支出。2019年12月,米吉提·木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2020年是脱贫攻坚的决战决胜、全面收官之年。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在科学精准、稳慎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对标对表脱贫攻坚年度任务,集中力量攻关,做到抓疫情防控和抓脱贫攻坚工作“两不误”,以实际行动打赢脱贫攻坚战。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思想认识,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以严实深细的工作作风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把专项治理作为保障决战决胜的有力抓手,整合监督资源和力量,向脱贫攻坚聚焦,围绕脱贫攻坚“四个不摘”要求,重点治理脱贫攻坚工作履职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持续加大脱贫攻坚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力度,严防“虚假式”“指标式”“游走式”脱贫等问题;持续正风肃纪,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流私分、虚报冒领、挤占克扣,向扶贫资金“伸黑手”“动奶酪”等腐败和作风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