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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硕县:澄清正名 为干事者鼓劲 为清廉者撑腰

    发布日期:2020-06-29信息来源:巴州纪委监委浏览次数:0

    “经调查,县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叶发勇与其他两名同事在办理一起民事案件时不存在受贿行为,群众举报反映的情况不属实……”近日,和硕县纪委监委在县法院召开澄清反馈会,宣读了关于对该单位叶发勇等三名干部举报失实的调查通报。

    “感谢党组织此次澄清正名,让我卸下了思想包袱,消除了思想顾虑,坚定了工作信心。今后,我一定更加努力工作,尽职尽责、为民服务。”叶发勇如释重负地说。

    这是该县纪委监委首次以澄清正名的形式公开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为进一步规范检举控告秩序,营造良好的监督环境,夯实良好政治生态基础,该县纪委监委积极推进澄清正名工作,一方面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另一方面加大信访举报政策法规的正面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规依法进行举报。

    同时,和硕县纪委监委通过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学习《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向广大群众发放信访举报指南,指导群众依法依规举报、实名举报,积极反映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推动检举控告规范化、法治化,严查诬告陷害行为,对恶意诬告陷害者“亮剑”,努力向社会传递纪检监察机关“为干事者鼓劲、为清廉者撑腰”的信号。

    “今后,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机制,把各项具体要求落实到监督执纪各项工作中,通过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为不实举报及时开展澄清正名。”该县信访室主任苗耘浩说道。

    “基层干部奋斗在干事创业、服务群众的第一线,一些工作可能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沟通协调不充分时难免会受到误解和质疑,这个时候就需要为他们主持公道、撑腰鼓劲。我们纪检监察机关不仅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责主业,也要当好党员干部的‘守护者’,及时澄清是非,保护好干事创业积极性,对诬陷他人的,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和硕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和硕县纪委监委 郭慧 | 责任编辑吕金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