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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静县:实行“零暂存”机制 做好初信初访工作

    发布日期:2017-11-28信息来源:巴州纪委监察局网站浏览次数:0

    今年以来,和静县纪委把初信初访作为工作之重,采取多项措施,及时、高效办理初信初访工作,发现和化解苗头性问题,有效解决了群众合理诉求。

    该县纪委把初信初访工作作为群众送上门的群众工作,以为民解忧的情怀,把联系群众解决难题贯穿工作始终,以建立初信初访“零暂存”为抓手,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的意见》,规范了初信初访办理程序,明确信访工作机构职能,压实首办责任,对限期解决的重要信访事项,落实责任人,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抓好群众诉求办理,努力提高初信初访一次办结率和化解率,办理质量和效率得到有效提高。

    为降低信访成本,该县纪委坚持做到防范在早、化解在小,接到群众信访举报后,第一时间派出人员上门办理,通过入户走访,访谈群众等方式调查了解信访人反映的情况,及时妥善地把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群众的家门口,努力做到不使来信变来访、不使初信初访变重访复访、不使本级信访变越级上访、不使个访变集访、不使上访变非访,把矛盾解决在初始阶段、化解在萌芽状态,减少了重复上访、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问题的发生。同时,对重大、疑难的初信初访案件,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进行汇报,积极与相关部门加强联系,构建“大信访”的新格局,共同做好教育、稳控、处置工作。

    截至目前,和静县纪委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2件批次49人次, 化解初信初访35件批次38人次,办结率达100%。彻底化解老难信访案件5件。(和静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