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风政风

    和静县:纪检干部下沉一级“领办”案件提质增效

    发布日期:2017-12-05信息来源:巴州纪委监察局网站浏览次数:0

    “你们对这个问题线索受理后,要进行初步核实,要做好谈话记录,将证据材料收集好,及时撰写初核报告,需要立案审查的按程序报乡党委批准,然后将审查资料交县纪委审理室进行审理。”和静县纪委常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巴依尔正手把手地教刚上任的乡镇纪委专职副书记办理案件。

    近日,和静县为提升乡镇纪委案件查办能力,提高查办案件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创新方式,派出县纪检监察案件办理能力强的干部直接“领办”乡镇纪检案件,对于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给予及时指导,有效解决了乡镇纪检干部不懂办案程序,办案经验不足,办案效率和质量不高等问题。

    在办案过程中,“主办”与“领办”相互配合,积极沟通,在提升了办案人员基本素质的同时,县纪委监察局包案领导指导和协调领办案件的调查取证、初核、立案等全过程,并在移送审理前对案件进行再审查。在具体查办案件过程中,包案领导对办案的手续和程序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有效地提高了乡镇纪委办案的质量和效率。

    和静镇纪委书记张占疆说:“我们在办案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难题,有时办得非常棘手,有的调查取证据难,有的突破口难攻,有的疑点得不到排除,关键时刻都是县纪委包案领导和纪检监察室干部来‘支招’, 亲自领办,亲自研判,有效促进案件的质量和效益。”

    截至目前 ,和静县共派出县纪检监察干部“领办”乡镇案件19件,已办结17件。(和静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