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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眸2022丨巡察利剑扬清风 滴水穿石向深行

    发布日期:2023-01-31信息来源:自治州纪委监委浏览次数:0

    巡察利剑扬清风 滴水穿石向深行

    2022年自治州党委巡察工作综述

    剑锋所指,沉疴渐消。

    2022年,自治州党委先后启动2轮巡察,对15个州直部门单位、14个乡镇开展常规巡察,各县市党委对220个基层党组织开展巡察,全州共发现问题6228个,移交问题线索344件……根据巡察移交的线索,立案65人,处分34人。

    2022年,自治州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以“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不断创新思路方法,以问题为导向,从细处入手,向实处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压实政治责任 深化政治巡察

    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自治州党委切实扛起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坚持把巡察工作纳入全州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放到全州发展改革稳定大局中去谋划。州党委主要领导带头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巡察作为“书记工程”牢牢抓在手上,通过召开自治州党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推动全州巡察工作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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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年,自治州党委巡察工作牢牢把握“两个维护”,围绕“三个聚焦”监督重点,聚焦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乡村振兴等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紧盯工程项目、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细化完善监督清单重点问题183个,确保政治巡察落实、落细、落到位。

    同时,自治州党委巡察工作还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压实领导班子各成员“一岗双责”及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责任,支持巡察机构认真发挥职能,督促县市党委书记履职尽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这一年,自治州党委通过精准政治监督,一些领域性、系统性的“沉疴顽疾”得到了整治,一些基层党建、选人用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问题得到了有效治理。

    创新方式方法 提升巡察质效

    为提升巡察工作质效,自治州党委巡察工作创新运用上下联动、巡审联动、巡乡带村、巡纪衔接等方法,切实提升了巡察发现问题能力和巡察监督质量。

    巡察要横向贯通,也要上下联动。自治州党委制定了《自治州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实施意见〉的具体措施》,州巡察办按照“州县(市)同步、以州带县(市)、全州一盘棋”工作方法,在州党委巡察组巡察乡镇时,安排县(市)党委巡察组同步对所属村(社区)开展巡察,统筹州县(市)两级巡察力量,同步开展联动巡察工作,推动全州巡察工作质量实现共同提升。

    这一年,按照推动行业性、地域性问题系统治理总体要求,区州县对自然资源、交通运输部门开展三级上下联动巡视巡察,发现共性问题及深层次问题35个;州县两级巡察机构对农业农村、畜牧兽医、林业草原等单位开展两级联动巡察,发现系统性问题37个;对供销社、残联等部分单位开展板块联动巡察,推动解决行业领域问题16个,充分彰显了巡察利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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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基层地域小、人情重的熟人社会巡察难题,自治州党委巡察机构采取州级统筹、混合编组、异地交叉的方式,制定“一村一方案、一村一重点、一村一清单”工作模式,在8个县市各选取1个乡镇的2个村作为巡乡带村试点,强化下沉监督,提升巡察质效。一年来,巡察发现多起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侵占集体土地等问题线索,村财乡管不规范和村财乡用等突出问题123个,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75件。

    这一年,为实现巡察机构和审计部门信息贯通融合,自治州党委巡察机构充分发挥巡察监督和审计监督的优势,积极探索建立“巡审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共享、动态协作配合、巡察成果移交、审计力量支持等四项机制,形成巡审呼应、信息互享、结果互证的工作格局,实现巡察、审计双轨并行,释放“1+1>2”的叠加效应。   

    强化成果运用 推动以巡促治

    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抓好整改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

    这一年,自治州党委巡察工作坚持对发现问题紧盯不放,建立完善整改反馈、促进、评估机制,制定《自治州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的意见〉的具体措施》,采取“自评+审核+验收+销号”的方式,紧盯问题台账清单“按图索骥”,整改一件、销号一件。为不断压实整改责任,推动反馈问题彻底整改、全面“清零”,共下发落实整改责任提示函23份。

    从深化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统筹衔接入手,把贯通融合要求落实到巡察各个环节,全面实现信息、资源、力量和成果的共享共用。这一年,州纪委监委根据巡察移交线索,开展了合作社领域、村(社区)集体“三资”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等专项整治,促进行业领域系统治理,持续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这一年,自治州党委制定出台《自治州党委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评估办法》,并实行州县两级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情况报告、约谈通报制度,对整改不到位、履职有缺位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持续传导整改压力,督促主体责任落实落地,促进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开展指导评估48次,督促整改问题120余条。

    仗剑前行,激浊扬清。在2023年的新征程上,自治州党委巡察工作将全面落实巡察监督责任,持续深化政治巡察,以新的奋斗姿态、新的精神状态,开新局、担使命、展作为,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巴州纪委监委 杜晓燕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