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2018年5月23日,自治州党委第三交叉巡察组向轮台县草湖乡党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州党委巡察办负责人传达自治州党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轮台县草湖乡党委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表态发言。
根据州党委统一部署,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5月8日,州党委第三交叉巡察组对轮台县草湖乡党委开展了巡察。巡察组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近期,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州党委“五人小组”报告了有关情况。
在轮台县草湖乡巡察期间,州党委第三交叉巡察组发现和党员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的领导弱化,“四个意识”不强,谋大事抓大事能力不足,抓反恐维稳工作力度不够、措施不实。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未落实“末位表态”的规定和要求。基层党建工作薄弱,发展党员工作滞后,党费收缴登记混乱,存在党员人数与缴费人数不一致的问题;村级党组织引领发展能力弱,服务群众能力不强等问题比较突出。从严治党不力,党委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少,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乏力,惠农资金存在监管盲点。乡村干部作风不实,存在懒政怠政、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等问题。
州党委第三交叉巡察组向草湖乡党委提出五点意见建议。一是切实强化乡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强化落实总目标的自觉性,坚定坚决落实反恐维稳“组合拳”,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做好群众工作,打牢基层基础。二是切实解决党的领导弱化问题,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之以恒改进工作作风,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四气”。四是强化党员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选人用人工作机制。五是严格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加大惠农项目资金监管力度。
州党委巡察办负责人指出,草湖乡党委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标本兼治,压实整改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严肃对待州党委交叉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上集中发力,确保整改任务全见底、不悬空,确保整改要求全落实、见实效。对巡察整改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轮台县草湖乡党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乡党委将全面认领、带头整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制定细化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员,逐条逐项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乡党委将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注重扩展巡察整改成效,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从严管好干部队伍,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以巡察整改促进自治区党委“1+3”工作部署的全面落实。
州党委第三交叉巡察组有关成员,轮台县草湖乡党委班子成员及其他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机关干部、各村(牧场)和站所负责人等37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