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2018年5月25日,自治州党委第四巡察组向博湖县博斯腾湖乡党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州党委巡察办负责人传达自治州党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并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博湖县博斯腾湖乡党委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表态发言。
根据州党委统一部署,2017年5月23日至2017年6月22日,州党委第四巡察组对博湖县博斯腾湖乡党委开展了巡察。巡察组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近期,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州党委“五人小组”报告了有关情况。
在博湖县博斯腾湖乡巡察期间,州党委第四巡察组发现和党员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委发挥核心作用不突出,个别班子成员担当意识不强,常态化维稳存在麻痹思想。党建工作薄弱,基础资料缺失,党费收缴等党务工作由非党员负责。未落实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三重一大”事项未上会集体研究。纪委聚焦主责主业不突出,整治“四风”“四气”问题不扎实,廉政风险防范措施落实不力。落实惠民政策不到位,个别专项资金存在挤占挪用现象。基建工程规避招投标。财务管理不严格,存在坐收坐支、虚开发票、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等问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公务接待不合规。
州党委第四巡察组向博斯腾湖乡党委提出三点意见建议。一是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自治州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提高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问题。二是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坚持抓早抓小,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进一步加强重点环节监督,切实增强纪律意识,严格执行廉洁纪律,严格工程项目监管,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和权力监督,增加权力运行透明度。三是加强制度建设,持之以恒改进工作作风,严厉整治“四风”“四气”。建立完善干部激励机制和基层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后备干部和业务骨干的培养,重点解决医疗卫生人员和学校教师紧缺问题,提高基层站所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
州党委巡察办负责人指出,博斯腾湖乡党委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标本兼治,压实整改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严肃对待州党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上集中发力,确保整改任务全见底、不悬空,确保整改要求全落实、见实效。对巡察整改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博湖县博斯腾湖乡党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和问题,将以“虚心接受、认真反思、严格对照、全面整改”的态度,采取有效管用的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条条整改到位。乡党委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凝心聚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把主要精力集中到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上来,集中到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自治州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通过巡察整改更好地推动全乡各项工作的落实。
州党委第四巡察组有关成员,博湖县纪委监委负责人,博湖县博斯腾湖乡党委班子成员及其他副科级以上干部和机关干部、村和站所负责人、农村“四老人员”代表等43人参加了会议。